期貨交易管理條例修改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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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制網消息,國務院法制辦21日將公開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期貨交易的定義,刪去有關變相期貨交易的規定。并賦予地方政府查處取締非法期…
據法制網消息,國務院法制辦21日將公開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期貨交易”的定義,刪去有關“變相”期貨交易的規定。并賦予地方政府查處取締非法期貨交易場所的職責。
消息稱,近年來,一些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市場開展以大宗商品標準化合約為交易對象,采用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和保證金擔保的交易方式進行具有明顯期貨交易特征的交易活動。這些交易活動在市場開辦、主體資格、交易品種、交易規則、信息披露和風險防范等方面,缺乏統一規范和要求,脫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的統一監管,存在嚴重的市場風險和資金安全隱患,直接影響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亟需進行清理整頓。為進一步明確清理整頓非法期貨交易活動的法律依據,迫切需要對現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進行修改完善。
征求意見稿明確,本條例所稱期貨交易,是指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進行的以期貨合約或者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征求意見稿對“保證金”定義修改為:保證金是指期貨交易者按照規定標準交納的資金或者提交的價值穩定、流動性強的標準倉單、國債等有價證券,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
征求意見稿規定,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在2012年1月21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征求意見稿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