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出臺促進煤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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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受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影響,煤炭市場持續低迷,煤炭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按照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要求,統籌考慮近期經濟運行和長遠可持續發展需要,近日發出了《關于促進…
今年以來,受國際國內宏觀經濟影響,煤炭市場持續低迷,煤炭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按照中央宏觀調控政策要求,統籌考慮近期經濟運行和長遠可持續發展需要,近日發出了 《關于促進全區煤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關措施的通知》,出臺了促進全區煤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近期、中期和長期措施。
近期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下調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征收標準;二是暫停收取煤炭礦產資源補償費自治區留成部分和煤礦維簡費;三是規范和減免鐵路運雜收費。
中期措施主要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煤炭生產企業發展力度。對煤炭生產企業兼并重組、煤炭深度加工和循環經濟園區等項目給予信貸支持,降低煤炭企業融資成本,增強煤炭生產企業發展能力;全面清理涉煤所有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收費要予以取締,符合規定的要進一步規范標準;繼續推進煤炭、電力、化工、冶金企業整合重組,形成產業鏈競爭新優勢。
長期措施主要包括: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保障煤礦生產安全;加快煤炭轉化項目建設,國家已核準建設的大型煤炭轉化項目要加快建設進度,盡快投產;積極爭取國家盡早批準自治區電力外送通道、煤炭深加工規劃、重大轉化項目,提高煤炭就地轉化比例,延長產業鏈,提高附加值;加快煤炭交易市場建設,推動鄂爾多斯動力煤和東部地區褐煤交易平臺運營,引導企業進入平臺交易,提高交易效率,盡快建立自治區煤炭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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