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規劃頒布在即 配額制將成發展保障
來源:上海證券報|瀏覽:次|評論:0條 [收藏] [評論]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昨日在第六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上表示,目前國家能源局正在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形成文本,正進行最后的審批等待發布。與…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昨日在“第六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上表示,目前國家能源局正在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已經形成文本,正進行最后的審批等待發布。
與此同時,除了可再生能源“十二五”發展規劃外,國家能源局還編制了風電、水電、太陽能發電、地熱能,海洋能等各個專項“十二五”規劃。
“到2015年,風電并網裝機將達到1億千瓦,年發電量1900億千瓦時,太陽能發電并網裝機將達到1500萬千瓦。”梁志鵬透露,“十二五”期間還將建設200個能源示范縣和100個新能源城市。
盡管如此,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并非一帆風順。初步統計顯示,2011年,我國部分省市風電棄風達20%,“三北”一些風資源豐富的地區甚至達到30%。
梁志鵬表示,我國新能源尤其是風電、太陽能發電遭遇到電網送出和運行制約的問題,在我國北方一些地區,限電棄風比例達到20%。同時,分布式能源發電在并網運行和技術管理上也遇到了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當前我國電力市場機制、運行機制、價格機制造成的。”
為了更好地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梁志鵬表示,下一步我國將改革完善電力市場發展機制,最重要的一項措施就是建立和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簡單來說就是按各地電力的總消費量來規定可再生能源比例,并以此為標準對各方進行考核,從而建立可再生能源持續可靠的市場,帶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由于我國各個省份自然環境、能源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等存在很大差異,因此未來各個省市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目標也會有所不同。”梁志鵬告訴本報記者。
此前,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在“2012天津風電產業創新論壇”上表示,可再生能源配額有電網、發電企業和地方省市三個主體,其中,以電網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實施責任主體,以大型發電投資企業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的配額義務主體,將各省(區、市)級政府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消費義務的行政責任主體。
延伸閱讀
- 上一篇:3月鋼材出口喜人形勢或難持續 下一篇:下游需求旺盛促使尿素價格持續上漲